双拥工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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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对象
  驻泰部队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和上学子女。
  二、办事条件
  1、现役军人优待。被评为优秀士兵、立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
  2、现役军人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随军后没有工作的。
  三、办事程序
  1、现役军人优待。军人荣立三等功,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庆功报喜;荣立二等功,由市政府组织庆功报喜。
  2、符合随军未就业条件的军人家属,由军分区统一审核通过后,报市双拥办备案,每年八一前后一次性发放未就业补助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按各部队上报需求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3、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对现役军人子女教育各项优待规定。

  办公地址:泰安市政大楼三楼B3035房间
  服务电话:699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