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①残疾军人确需配制辅助器械;
②残疾军人的辅助器械符合规定的更换期限。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
②《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办理流程:
①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②县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需由县级民政部门配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需由市级民政部门配制的,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③市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批。市级民政部门对需由本部门配制的,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
①残疾军人确需配制辅助器械;
②残疾军人的辅助器械符合规定的更换期限。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
②《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办理流程:
①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②县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需由县级民政部门配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需由市级民政部门配制的,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③市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批。市级民政部门对需由本部门配制的,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