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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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①残疾军人确需配制辅助器械;
  ②残疾军人的辅助器械符合规定的更换期限。
  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
  ②《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办理流程:
  ①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残疾军人配制辅助器械申请表》。
  ②县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核。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对需由县级民政部门配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对需由市级民政部门配制的,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③市级民政部门受理与审批。市级民政部门对需由本部门配制的,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