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简称“军休中心”),于2009年7月成立,为市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内设综合科、服务管理科和财务科。主要职能:承担2008年以后移交市直安置的军休干部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及工资发放;承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医疗保健;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接待涉及军休干部管理服务方面的来信来访等。
市军休中心在市民政局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军休干部为本”,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围绕宗旨,真情服务,不断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完善服务管理功能,拓宽服务管理内容,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对军休干部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努力打造让军休服务对象满意的军休机构,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2014年,连续被评为“市直文明单位”。2014年,“中心”党总支第一党支部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截止2014年底,共接收管理的军休干部有177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176人;享受军职待遇的20人,师职待遇的72人,团职待遇的45人,营职以下待遇的40人。军休中心设立党总支,下设工作人员支部1个,军休干部支部3个,共有党员1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