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是山东省民政厅在泰安市设立的唯一一家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为主兼有综合门诊的优抚医院,属国家二级甲等优抚医院,其主要任务是收治带病返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我院于1980年经国家民政部、山东省民政厅规划、批准并投资兴建,1983年建成收治优抚病人,1986年向社会开放。医院占地50余亩,各类设施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绿化面积近1.5万平方米;新建病房楼建筑面积9925平方米,设5个治疗病区及轮养病房,床位300张;现实有在职职工155人,离退休人员73人;在职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5人,现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人,副高20人,中级52人,初级51人,专技人员中医疗人员21人,护理人员83人,各类医技人员14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人。
建院33年来,我院始终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遵循“以病人为中心 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赢得了患者及家属的肯定。现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泰安、莱芜两市优抚精神病患者等级评审定点医院,泰山区、岱岳区残联精神病患者等级评审定点医院,泰山医学院护理学院实习基地,泰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精神科师资定点医院,泰安市心理卫生协会发起单位。自1992年至今,我院已连续2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获得“全国优抚医院先进集体、山东省民政厅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并被确定为我市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及“窗口单位”。职工中涌现出以民政部最高奖孺子牛奖获得者范维琴、全国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刘红兵、泰安十大文明标兵张丽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模范人物。
2013年1月17日新病房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我院医疗护理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优抚病员休养环境更加清洁、舒适、优美,软硬件建设居于全省同级优抚医院的前列,是一所具有预防、治疗、康复、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精神专科优抚医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以精湛的医疗护理技术服务好每位患者和优抚对象,把我党的优抚政策落实到实处,促进我市优抚医疗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办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53号
联系方式:0538-8223429,传真:0538-822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