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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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泰安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更名为泰安市救助管理站,2005年5月加挂“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工作宗旨是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因务工不着等原因而“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暂时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我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8人,领导职数4人,离退休人员11人。
  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地处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园,占地11.5亩,建筑面积6776平米,设计床位110张,是山东省首家以城乡流浪儿童救助为主,兼顾成年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庇护、受灾家庭临时应急救助及救灾物资存储为一体的综合性救助平台。城区救助点位于城市中心,紧邻火车站、泰山汽车站、长途汽车站,交通便利,环境干净温馨,便于为求助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等基本生活救助和接护送服务。
  近年来,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紧密结合泰安地处旅游胜地的特点,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设施,为服务对象提供最人性化的管理和亲情化的服务,让流浪人员特别是流浪儿童,感受温暖,体验亲情,努力打造泰山脚下“温馨驿站”。自2003年由强制性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救助管理以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800余人次,其中危重病人1600余人次,流浪未成年人1200余人次,跨省接护送5200余人次。我们创新的“159”(要我救)救助模式(即一个目标、五个机制、九项措施),被民政部命名为“泰安救助模式”。
  2013年5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20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之一,是全省唯一一家国家级试点。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立足实际,挖掘潜力,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先后在流浪儿童救助、困境残疾儿童康复、困境家庭儿童成长干预等方面开展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救助帮扶未成年人5300余人次,对154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家庭进行了干预。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进社区“漂流书屋”项目、“成长在家庭、康复在机构”家庭监护干预支持延伸项目、流浪未成年人“类家庭”项目,均获得社会广泛赞誉。2014年11月3日,成功举办山东省临时救助制度研讨会,11月13日-14日,全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培训班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泰安召开,我站作为全省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在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倪春霞处长对我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并要求其他地市作为样板进行学习。
  我单位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泰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泰安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泰山先锋”和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民政部评为全省首批“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

  联系方式:5075259(市区救助点24小时值班电话)
       5076129(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办公地址:泰安市青山西路28号(市区救助点24小时值班)
       泰安市岱岳区青春创业园227号(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