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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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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拨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050万元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救灾科 审核: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13 13:46:37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50万元已经拨付到5个受灾县市区,各级民政部门对受灾群众进行调查摸底,并制定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措施,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及时能医。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遭受雪灾、风雹、旱灾等4种自然灾害。冬令春荒期间,全市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口14.8万人,其中需要口粮救助人口12.7万人、需要衣被救助0.9万人,需要取暖救助0.9万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冬令春荒救助款物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做安排部署。我市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和口粮、住房、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逐村逐户进一步调查摸底,不漏一人。我市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4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工作台账,发放灾民救助卡,并在救灾款物发放前公示救助对象、上级下拨的救灾资金数额以及救助的标准、时段和数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