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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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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人事科 审核: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09 20:53:00

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汇聚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开展“践行群众路线、争创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局党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品牌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践行群众路线”为主题,以树立民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和全面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创建“爱心民政”品牌活动,通过品牌创建,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效能,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顺利贯彻落实。
    二、品牌内涵及创建内容
    建设“爱心民政”,就是要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带着爱心和感情去做民政工作。本质是让爱心充满民政,让爱心惠及群众。建设“爱心民政”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各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性质特点的深刻把握,是解决以什么样的态度和出发点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根本问题,是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民政工作水平的理念创新,是建设幸福泰安的必然要求。
    围绕建设“爱心民政”这个大品牌,根据不同业务科室特点,推出以下11个子品牌。
    1、“心系优抚对象、关爱人民功臣”—主要是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好抚恤优待工作。
    2、“情系退役士兵、服务军休干部”—主要是为退役士兵培训技能,帮助实现就业,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并为军休干部落实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3、“心系灾民雪中送炭、情牵灾区共建家园”—主要是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4、“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主要是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把社区打造成幸福、温暖、和谐的大家庭。
    5、“温馨婚姻、温情驿站”—主要是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把服务对象当亲人,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6、“深化军民融合、固我钢铁长城”—主要是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培养军爱民、民拥军的典型,促进军民融合。
    7、“壮大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主要是不断强化政策观念,规范服务流程,强化管理理念,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活动,形成一批高知名度的服务品牌,积极打造成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 
    8、“扶老恤孤助残、共享社会福利”—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福利工作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 
    9、“文化地名、平安边界”—主要是认真开展县界联检活动,审慎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深入挖掘、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10、“救急难、兜底线、保民生”—主要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推进民主审批,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扩大救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体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11、“慈善泰安、情暖万家”—主要是通过开展“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等系列化的慈善救助活动,形成品牌效应,营造关心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创建有影响力的具体服务品牌。
    三、目标任务
    (一)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以“爱心民政”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民政系统对“四风”问题及“庸懒散”等现象的整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二)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衔接,将“爱心民政”品牌建设与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实现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建立“争创”工作机制,激励引导民政系统内聚正气,外树形象,创新举措,履行职能,为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
    1、召开会议,深入动员。4月份,召开“爱心民政”品牌创建动员部署会议,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爱心民政”品牌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宣传启动创建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借助民政网站、报纸、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民政”品牌创建活动。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品牌及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在各单位、社区、乡镇设立“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专栏,普及民政业务知识。
    3、开展“爱心民政服务周”活动。主要采取发放民政政策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和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在泰山广场组织民政干部深入群众,送民政政策上门,广泛宣传各项民政政策。
    4、开展“服务格言”征集活动。服务格言要讲政治、讲境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为民务实清廉”宗旨,符合“五型”机关建设要求,积极向上、催人奋进;要紧扣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扣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目标;要体现机关特点、职责职能、时代特征、泰安特色;要言简意赅,易记易懂,具有概括力、感召力、亲和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于8月底前报送部门格言1至3条,推荐机关格言不少于5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4年4月-12月上旬)
    1、锁定目标抓落实。针对今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措施要求,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全年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对号入座,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2、改进工作抓服务。能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衡量“爱心民政”品牌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自我查摆和多种渠道征求汇总的意见建议,强化措施,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3、突出特色抓创新。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大胆探索,对看准的工作勇于先行先试,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形成优势,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上水平。要做好结合文章,选好突破口,找准着力点,努力培植和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特色、亮点工作。5月中旬推荐一批独具特色,切实激励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叫得响、立得住的典型单位和个人。
    (三)品牌认定阶段(2014年11月上旬)
    11月上旬,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择优选报服务成果项目,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总结创建经验,推出一批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并做好迎接检查评比工作准备。
    (四)品牌申报阶段(2014年11月下旬)
在广泛发动和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年底前,向市局总结申报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情况。
    (五)建立即时反馈机制(2014年11月下旬)
为确保“爱心民政”品牌创建工作抓实推进,同步建立即时反馈机制。在各窗口单位设立意见反馈箱,分满意、不满意和工作改进意见三方面,让服务对象对民政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进行即时评价,通过评价查找问题,完善服务,进一步推进“爱心民政”品牌创建工作。
    (六)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4年12月)
围绕“爱心民政”品牌创建活动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对创建活动实施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高“爱心民政”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品牌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成立市民政局“爱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也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整体协同运作机制,确保“爱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找准定位,抓好结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特点,科学谋划,找准定位,注重实效,把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完成民政系统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力争品牌创建达到较好效果。“爱心民政”品牌创建活动,纳入各县(市、区)民政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创建活动的关系,把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日常工作的强大动力,抓活动促进工作,用工作成果衡量和检验创建活动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导,推广典型。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要统筹谋划,超前思考,严密组织,确保用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创建活动效果。及时总结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以点上的突破,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爱心民政”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各项民政工作落实和创新发展。


附件

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建设爱心民政、真诚服务群众”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兰俊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大年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鹿  锋  党委副书记
成  员:陈维文  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  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付振民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赵丽东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温培思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顾修东  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尹  勇  双拥办主任
        局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大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